试婚一个月后分手,近日,一对男女试婚一个月后分手,男方还讨回10万元押金及其他费用,所谓试婚就是指未婚男女以婚姻为取向,按照婚姻的模式进行的一种试验,但试婚缺少法律保护要谨慎!来具体了解下吧。
南通一对男女试婚一个月后分手,法院帮男方讨回10万“押金”。双方"试婚"前,男方交给女方10万元"押金"作为忠诚和责任的见证。一个月后因男方原因分手,这笔钱应是作为男方的彩礼退还,还是女方有权"没收"呢?近日南通中院判决,被告赵氏父女退还男方10万元"押金"、2万元"衣服钱"及价值3万元黄金首饰。
中国西南少数民族,如佤族、怒族、布朗族、景颇族等都曾有过不同的试婚阶段。如布朗族的订婚,称做“甘伯”,男方带茶、盐、烟、饭、菜及银钱到女家,女方父母收入礼物后,男方请求与未婚妻同居,得到许可后便和女方正式同居。
结婚阶段叫做“甘内木”,是最后获得女方全氏族对同居的批准仪式。试婚阶段往往要经过一段未婚青年自愿同居“公房”的试婚过程。现代西方国家也有实行试婚制的,即当事人在婚前先同居一段时间,相互观察在生活、生理、心理等各个方面能否相互协调,然后决定是否履行法律手续、正式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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