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不期然间,女性分娩后是否应休三年产假成为最近的一个热点议题。阅读跟帖,发现主要声音之一是认为这会让本已艰涩的女性就业雪上加霜,主要声音之二则是对这种意见的反驳。整体而言,我觉得许多相关讨论都只是围绕着企业效益和三年产假相矛盾、女性目前产假天数阻碍女性照顾孩子。此外,有少量帖子提到父亲假、对母职的神化、两会代表提案质量等。但我认为讨论仍可深入,特别是在以下两方面:1)女性产假是否需要三年是嵌入国家、企业、家庭、性别和代际的社会结构问题;2)这一提案的突然被热议是这一社会结构长期存在问题的反映。
国家严重缺位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是新一代劳动力、消费力的来源,是国家存在的基本要素,所以我国宪法、婚姻法、儿童权益保障法等都规定国家保障儿童权益。但在孩子的生养育过程中,除了九年义务制教育外,国家保障基本上不存在。
1)父亲提供的精子显然会影响受孕、胎儿、孩子的生存和健康,但我国目前的劳动保护法基本不承认男性会当爹。所以一提起有关生育的劳动保护法,人们一般想到的只有针对女性的“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保护。这不但漠视了男性会当父亲的现实、拒绝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而且加剧了生育只是女人事的观念与制度。
2)在产妇分娩、孩子刚刚降生期间,是特别需要父亲照顾陪伴的,但我国各省市计生法中一般规定的带薪父亲假只有7天左右。这不但远远不够用,而且往往只有国家企事业单位的男性才能享用,位于工作等级金字塔下层的男性,只能仰望着这遥远且微小的薄饼兴叹。
3)抚育孩子的家事假在我国的社会政策中几乎是闻所未闻。就目前中国城市的抚养标准而言,一个孩子从呱呱坠地到长大成人,是个时间密集型、劳力密集型的漫长工作,所以抚养者如果同时从事外出有酬工作的话,那抚养者必然需要大量的家事假。但由于国家社会政策不支持抚育子女所需的家事假,所以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这种假期属于领导的开恩和同事的容忍;在私企或非正规就业单位中,这一般是想都不用想的事。当家事假影儿都没有的情况下,女性产假三年似乎成了选择。
奇缺的公立幼儿园、城市中产家庭平均每孩从怀孕到大学毕业高达50万元以上的昂贵抚养成本等,都反映出“孩子是祖国花朵”这一许诺的空洞。当然,孩子也享用着国家在校舍、道路等基础建设上的投资,但是我国目前财政预算和各部门花费统计都没有列出儿童费用的细项,所以无法像经合组织的34个国家那样明确地算出国家每年有多少钱花在了抚育儿童方面,占社会开支总数的比例多大。而这方面统计指标和数据的缺失,则是国家在儿童抚育中严重缺位的表现之一。
用人单位会因三年产假受损吗?
许多帖子在替用人单位抱屈:不但要付休假女性这三年的工资,还要再花钱雇人做她岗位的工作。第一个抱屈理由让我不解,生育保险是包含产假期间工资的,而生育保险是所有用人单位都应该缴纳的,不管雇用的是男性还是女性。也就是说,生育保险的设计意图就是要促进带薪产假由全社会共同承担。所以,如果需要某用人单位自己去支付产假期间工资,那意味着该用人单位很可能没有缴纳生育保险,自然也就无法让自己的员工带薪产假由全社会分担了。
第二个抱屈理由貌似用人单位因花双份钱而吃亏了,但实际上,所有用人单位共同通过与生育女性化的合谋,将育儿的人力资源成本转嫁到女性身上,由此制造出男性员工的舍小家、全心为单位的工作模式。这意味着男性可以在妻子权益受损的基础上,为雇主创造出更多的剩余价值。而且,如果某用人单位真的可以且愿意为休产假女性虚位三年,那该女性的这份工作很可能是垄断央企之类的正式工、超级铁饭碗,再花钱雇的人也就很可能是临时工性质。
由于生育保险提供的产假工资是基本工资,按照目前国企一般的工资组成,基本工资只占工资总数的少部分。至于临时工的工资,则由于正规/非正规就业的等级,也远低于正式工的工资。所以两份低工资加起来未必超过该女性产前的正常工资,而且她的产假工资还是由全社会共同分担的。所以用人单位不大会为第二个理由吃亏,反倒是通过生育责任的性别不平等分配和正规/非正规就业的等级实现了剩余价值最大化。这就是欧美性别研究早在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就发现的资本与男权合谋的双头兽。当然,在目前生育女性化的不平等性别状况下,单个用人单位雇佣女员工可能的确不如雇佣男员工划算,这就需要国家政策出面,将产假在所有用人单位、男女员工间平等分配。
父亲缺失
在孩子的孕育和成长期间,除了怀孕、分娩和母乳喂养男性做不到外,其它所有抚育之责均可以做。但由于国家政策和用人单位基本不承认男性会当爹,所以男性被要求外出有酬工作第一,照顾孩子则成为社会学家韦伯所说的轻飘飘的斗篷,可随时脱下。北欧走的是社会民主路线,通过社会保障来保证每个孩子都有得到父亲照料的权利,不管这个父亲是贫穷还是富有。
美国的家庭主义倡导男性积极参与对孩子的日常照料;在育儿费用方面,虽然走的是市场自由主义路线,但通过社会政策努力促进下层男性赚钱养娃的能力。相比之下,我国的户籍、正规/非正规工作等组成的蕃篱使中国父亲分成等级。中上层父亲可以通过拼爹等方式为孩子争取灰色的或不公正的机会,底层父亲则勉强维持着孩子的生存。但不论是穷爸爸还是富爸爸,其主流都是缺席父亲。如,2010年的全国第三次妇女地位调查表明,在40岁以下的父亲中,70%最近一年从不或很少照料孩子生活,47%从不或很少辅导孩子功课,而母亲的两个相应比例则只有7%和20%。
被神化的母职
首先,母职被自然化了,似乎每一个女人有了娃后自然就履行好母亲职责。可去年的南京饿死女童案触目惊心地表明,照顾好孩子并不是女人天生的能力,所以不必非要把女人留在家里照顾孩子,而应根据能力和爱心来选择孩子的主要照顾者。
第二,母亲照顾被强制化了,如果哪位幼儿的母亲选择以外出工作为主,那很可能会被评论为不称职、自私,对孩子身心健康发育犯下了不可弥补的大罪。
第三,与关键当口的拼爹相比,拼妈则更为漫长,从儿女出生开始,至少要拼到孩子高考结束。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紧箍咒逼迫许多母亲从孩子幼年起就打听、接送孩子上各种学前班。孩子在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各阶段时,众多妈妈更是辛劳:营养配餐、辅导功课、情感支持、个性成长……而这无穷无尽的母职需要耗费无数的时间和精力,从而使得母亲几乎成了众多女性唯一的身份,哪怕她是大学教师。如,当我邀请某位家有考生的高校女老师参加一个项目时,曾谈起学术研究就眼睛灼灼发亮的她,居然一下子将参加的可能性推到五年后,原因是她的女儿刚上初二,正处于是否考得上好高中、好大学的关键时期。
奶奶和姥姥的隔代抚养
由于国家在生育中的严重缺位、企业通过资本与男权的合谋追求劳动力的最大剩余价值、生育的个体家庭化和女性化,使得小夫妻的双方母亲成为照料孩子的关键劳动力,双方的父亲则多扮演配角。换言之,孩子照料中的男性缺席可能会延续至爷孙间。
在允许单独二胎的今天,许多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可能会要求孩子生二胎,但也有一些老人在贴钱贴力照料孙辈方面设有底线:只全力照顾一个。如,我一位同事的女儿结婚后,小俩口喜欢二人世界,但我这位同事催促女儿赶紧生娃,好趁她体力尚好时带外孙或外孙女。几年后,女儿终于生娃了,我这位同事天天如上班一样,朝九晚五地到女儿家做各种家务,还主动快乐地贴补外孙女的各种花费。但没想到,双双独生子女的小夫妻生孩子上了瘾,又要了第二胎。我的同事非常反对,开始时,明确拒绝去照料老二,并就贴补两个孩子的钱财和女儿做了明确约定。但看到女儿女婿带孩子非常辛苦,早亡的亲家母没法指望,还是一边心疼地帮女儿带孩子,一边埋怨小夫妻想不开。
许多提案为啥不靠谱
如不少帖子所说,三年产假提案者,北京政协委员王幼君的确没有性别敏感度,看不到他这样的提议如果实行,会对女性就业产生的巨大威胁。但他的确看到了目前的生育困境,只不过他没有将这一困境放在社会结构中分析,从而形成错误的因果假设和相应建议。
其实近些年屡见不鲜的不靠谱提案有更多的结构性因素。1)两会等代表们称不上是真正意义的民选,更非直选,由于不代表选民,所以代表们没有足够的动力广泛搜集、讨论、提炼提案。2)这些代表们基本上都是各行各业的成功人士,属于精英群体,所以这些群体中的女性即使休三年产假,也没有衣食之忧。换言之,王代表所建议的三年产假实际只适用于中产以上阶层,还得该女性没有强烈的兴趣外出工作,或是她的家人要求她当三年的全职母亲。
总之,女性休三年产假的提案和争论都是发生在我国生育责任私有化和女性化的社会结构之中,只要这个社会结构存在,只要代表们的产生办法不变,类似的不靠谱提案会不断涌现。
作者:王向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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