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文章“出轨”事件已发生有一段时间了,与其他明星绯闻不同,本来是演艺圈寻常事,却经由不寻常的传播路径(包括“周一见”的网络狂欢),“腥闻”一路扩散发酵,甚至引得一贯不屑八卦的国家级媒体也来掺合一脚。而公众最为关心的“事情如何收场”,目前尚处于未决状态。
从偷情曝光伊始,整件事最大兴奋点,也在于各方都搬来小板凳,坐等“破事儿”如何收场。生活中、媒体上,偷腥劈腿何其多,偏偏文姚成热点,皆因此番有点不一样。老公出轨,在寻常夫妻那里,有人选择装聋作哑相安无事;有人撕破脸却不分手,从此井水不犯河水,而婚姻名存实亡;也有人透过协商分割财产及抚养权,好聚好散和平分手。在劝合不劝离的文化里,最为推崇的一种解决方案是浪子回头,一出破镜重圆的苦情正剧。
对于演艺明星来说,因其公众形象与商业利益关系巨大,一旦“出轨”,危机管理的“最佳”方案是幕后摆平(这也是网传文章的经纪公司欲高价收买“偷拍照”的原因)。普通人处理婚姻危机,男女一般都有各自弹性,而鉴于文章、马伊俐和姚笛的明星身份,媒体的曝光乃至死磕,都窒息了当事人进行弹性处理的可能性。
无奈之下,事件当事人或主动或被迫,以几可预言的方式,试图平息这场舆论风暴,其套路跟文章马伊俐姚笛演的那些通俗言情剧一样,毫无新意可言——出轨男认错,“愿日后再不负人”;“正室”隐忍负重、顾全大局;爹妈公婆照例苦口婆心;“小三”则注定要被收拾羞辱一番,网上有关姚笛自杀和堕胎的传闻,即为例证。
问题在于,出轨男认错,究竟错在哪里?负心汉负心,到底辜负了什么?依然值得细究一番。错在感情本身吗?可是人们历来不就极尽能事歌颂“真爱”吗?文章可敢说一句“我从未对姚笛动过真情”?辜负的是结婚时的一对一承诺吗?可既然法律担保离婚的自由,那么承诺也理应可按当事人意愿随时中止。
其实,事情曝光后,文章倘若真想表现出有担当、“真男人”的一面,用不着说什么“贱命一条,陪你们到底”;说一句我喜欢跟谁在(gun)一(chuang)起(dan),这事儿就结了。须知性需要本身并不可耻,人的爱恋选择也无须羞耻。要说文章出轨事件有什么教训,唯一教训就是现代婚姻制度早已千疮百孔;对于个人而言,婚姻的基础可能既不是感情也不是真爱,而是有舍有得。
可惜的是,太多处于权力位置的“出轨男”无法自我救赎,因为这样的男人总想着天下好处全由他一人占尽:既要表面上的“家庭和睦”带来的主流认可、事业及金钱机会,又要“婚外性”带来的(往往是)高质量的性爱感受,还有男性同侪间炫耀“齐人之福”的虚荣心满足。现实中,这个出轨男只要不被揭发,除了享受“男性红利”,尽力维持一对一关系,还可坐拥“异性恋家庭红利”——这个扮演“小爸爸”的“好男人”,海报上随意摆个pose也是一笔可观的广告收入。
由此,在诸般利益考量之下,出轨男除了认错、“回归家庭”,还能怎样?再不济,我承认我就是见异思迁,那也可以学某地产商老总“净身出户”不是?要怪就怪,这个屏幕“好男人”什么都想要,这决定了他不敢选,或者,此番出轨实在“罪孽太深”,他想选也未必有得选。举个例子,据说文章是在马伊俐怀二胎期间“孕期劈腿”,道德上讲不可原谅。
假如女人怀孕期间,夺走她丈夫的是“小三”,那么这对“狗男女”必定罪孽慎重,可是,多少军嫂怀孕期间丈夫战死疆场,只因国族建构的宏大意义,同是失掉丈夫的结局,伤痛程度也类似,但社会评价及个体感知却可能极其不同。“孕期劈腿”的另一面是绑架了女性的生育功能,女人因是否“婚内生育”而被区分出了三六九等。
我的意思是,对于马伊俐们而言,被背叛后的痛苦感觉固然令人同情,但要想尽快超脱,从根源上又不能不对女人因弱势位置而被建构出的受伤情绪有所察觉反省。这种弱势位置,包括社会保障短板造成的独力抚养儿女之困难,单亲家庭歧视造成文化上的单身恐慌,等等。
婚姻出现危机,分手或容忍,对当事人都不是容易的选择。做决定前的权衡丈量,有必要分清哪些前方要面对的现实困难,而哪些是文化恐慌下的自我设限。丈夫劈腿后,“破镜重圆”是选择方案之一,却并非什么万全之策,其代价很可能是牺牲感情与性,一言以蔽之,个人幸福,而成为系在名存实亡的家庭狗尾巴草上的一条蚂蚱。对于那些丈夫出轨后期望人生尚有他途的女性,不打破“浪子回头”的镜中水月,不警觉“什么都想要”的男性文化,无以迈上“且行且珍惜”的光荣荆棘路。
作者:黄海涛,时评作者及NGO工作者,兼职教师,长期关注和参与中国的妇女与LGBT平权事业,在《南方都市报》、《东方早报》、《人之初》等报刊从事性与性别议题的专栏写作。现居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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